盐城市亭湖区实施取用水信用评价五色柔性管理试点

发布日期:2024-01-18 [ ] 浏览次数:

新年伊始,亭湖区水利局会同区发改委联合印发了《盐城市亭湖区取用水信用评价试点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开展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试点工作,至此,亭湖区成为全省首批三个试点地区之一,其取用水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实施方案》配套印发了《盐城市亭湖区取用水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细化了取用水户信用评价指标、信用评价原则、方法和程序以及监管措施,建立了亭湖区取用水领域信用体系。

信用评价指标分六大类27项指标。以自然年度为周期,年初取用水信用初始赋分值为12分,有守信行为加分,失信行为扣分,实行“五色”信用评价等级动态管理。分为信用绿色、蓝色、黄色、红色和黑色五个等级。对绿色、蓝色的取用水单位有激励措施,黄色的有预警提示,红色和黑色的有失信约束措施。

在加强监管和服务的同时,体现了人性化管理,办法规定自信用信息产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主动违法情形消除的,经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验收确认后按不扣分处理。

评价办法规定取用水户信用等级是动态调整的,取用水单位可以通过自身信用建设,依法规范取用水行为,塑造良好的取用水信用,提升市场信誉和竞争力。

下一步,亭湖区将结合“智慧+专业”长效监管机制,落实做好信用信息归集,深化分类结果运用,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供稿:亭湖区水利局 责编:姜越) 


来源:市水利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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