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市区防洪工程管理处维修养护工程施工集中监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1 [ ] 浏览次数:

我单位盐城市市区防洪工程管理处对盐城市市区防洪工程管理处维修养护工程施工集中监理服务采用网上比选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内客

(一)项目名称:盐城市市区防洪工程管理处维修养护工程施工集中监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JSZC-320900-FW2026-06437

(三)项目预算:94000元

(四)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黄海西路2-1号

(五)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六)评审方法:最低成交价法

(七)服务品目: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八)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九)服务周期:365天

(十)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二、资格要求

供应商是指参加网上比选竞争,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8.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独立合法订立合同的能力。

9.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10.除总监外,须配备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机电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监理人员各一名。

11.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10月以来任一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2023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类似项目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的验收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上述相关评审要素的,须提供甲方证明并加盖甲方公章。

三、响应时间

响应开始时间:2026-04-21 16:30,响应截止时间:2026-04-27 10:00

四、项目评审

预计评审时间:2026-04-27 16:00

评审地点:盐城市亭湖区黄海西路2-1号

备注:具体的评审时间将在响应结束之后确定,并将通过平台消息通知所有参与评审的供应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盐城市市区防洪工程管理处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人电话:051581880907

固定电话:暂无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黄海西路2-1号

六、获取比选文件时间、方式

获取比选文件时间:自即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

详见江苏省苏服采服务类网上商城网址:https://js.fwgov.cn/home

七、比选文件澄清修改

(一)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发布更正公告。

(二)采购人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比选开始时间。


来源:市水利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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